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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远城区出台规定禁领导干部“走读”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3日作者:人民日报 张志峰、吴忠新
武汉远城区出台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走读”


  在远城区党委、政府工作的市管领导干部工作日应“住在当地”,武汉日前出台《关于禁止远城区市管领导干部“走读”的暂行规定》,剑指干部走读。

  日前,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痛斥一些干部不良作风:村级干部住乡镇,乡镇干部住城区,远城区干部住中心城区,这成为武汉远城区一些地方干部“庸懒散”的典型表现。为此武汉出台此项规定,在远城区党委、政府工作的市管领导干部因公出差或因私请假,应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区党政正职请假一天以上的,区委书记须提前向市委报告;区长须提前向市政府报告。其他区级领导干部请假一天以上,须经区委同意,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向区委书记报告。远城区区级党政机关实行夜间和节假日干部轮流值班制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周末远城区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本地,切实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处理突发事件。

  根据规定,武汉市纪委、组织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其结果将作为干部考察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